《杂草的故事》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看的时候勾起我很多记忆。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想这本科普书属于自己闲来无事边翻看边长知识的那一类读物。但真的看下去,才发现不是,它是一本充满温情和诗意的书,作者理查德·梅比饱蘸深情,为杂草翻案,字里行间流露着希望人类善待杂草的情怀。作为一个博物学家,他从植物学、生态学、考古学、进化学、人文学、文学、艺术、历史等角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富有趣的杂草世界。他没有什么说教,也不像《寂静的春天》那样带有强烈的批判性,他娓娓道来,讲述每一种杂草背后的故事。那些看起来普通、随处可见的杂草在梅比的笔下都变成了传奇。
由于书里面提到很多杂草的名字,所以我会经常停下,上网搜索——它长什么样,什么科种,以便加深一下印象。结果,书里提到的杂草,大都是我的老相识,只是叫法不同。这些杂草几乎是伴着我度过童年的,比如车前子,它好像永远长在路边,只有在不断被人践踏后方显其顽强生命力。还有藜,过去我一直误以为藜就是蒺藜,原来它就是长在我家菜园子里永远铲不完的灰灰菜,它有一股难闻的腥味儿。在很多地方,人们把它当成野菜。我一直是用它喂猪,当它长到一尺多高,我会把它割下来放进锅里煮熟,然后给猪吃。还有牛蒡,以前总见过它的名字,原来也是长在我家房前屋后的东西。它和苍耳有点像,种子外面包了一层有弹性的倒钩,我家里那条大黄狗,身上总是挂满了苍耳、牛蒡的种子,想把它从身上摘下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只能用剪子剪下来。对于喜爱干净的猫来说,如果它身上有异物,会感觉很不舒服,它会想方设法将杂物清除掉。我喜欢把牛蒡的种子团在一起,粘在猫身上,然后看它如何抓狂地甩掉这团影响它美观的东西。当然,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把牛蒡偷偷挂在别人的身上……
但是我只知道用牛蒡的种子搞恶作剧,而一个叫乔治·德梅斯特拉尔的瑞士工程师受到牛蒡的启发,发明了尼龙搭扣——一面是环一面是钩,粘上后,用力一撕,会刺啦一声。你的某一款包一定用过这种尼龙搭扣。
你一定听说过美国有一种乡村音乐叫“蓝草音乐”吧,它为什么叫“蓝草音乐”呢?我第一次看到这个音乐词汇也曾疑虑过,都是青草绿草,咋还有蓝草?我看过的音乐书里面从来没有人解释过为何用“蓝草”来命名肯塔基州地区的乡村音乐,终于,《杂草的故事》里给出了详细答案。一切都跟一种叫“草地早熟禾”的杂草有关。
草地早熟禾生长在英国,在英国它并不起眼儿,也没人想过用它来干什么。但是到了美国,它开始疯长,美国人开始把它当作饲料来大面积种植。草地早熟禾会开一种淡蓝色的花,远远望去,像一片蓝色薄雾。这种感觉似乎很契合肯塔基州人的气质,因而这里的乡村音乐便以“蓝草”命名。
有一年我去挪威,他们带我去北纬72度的一个山谷里。导游介绍说,这个山谷有很多不一样的植被,在挪威都很少见,我一听就兴奋起来。当我们进入山谷,一路上,各种奇奇怪怪的植物真的让我开了眼。但我不得不说,有很多植物,都在我老家的山上见过。他乡遇故知,让我路上又多了一分乡愁。
这些杂草是从我老家移民到挪威还是从挪威移民到我老家?那是它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它们八仙过海,用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传播繁衍,只要条件合适,就能活下来。
《杂草的故事》里提到一种杂草——丹麦岩荠。它是一种生长在海边含盐的土壤中的植物,但是你会在伦敦或是一些城市的街边看到它的身影。原因就是城市在冬天下雪时要使用大量的盐做融雪剂,这给了岩荠可乘之机,盐成了它农转非的户口本。
这让我想起家里养的一些花花草草了。有一天,我发现花盆里长出一株酢浆草(三叶心形草),我没留意这株草,但是后来它长满了整个花盆,它的种子成熟后,外面的壳会炸开,把种子弹出去,我观察了一下,它可以弹出两米远,一米高,地上、墙上、玻璃上,都沾满酢浆草的种子。后来,酢浆草成功地移民到其他附近的花盆中。可能没有人知道酢浆草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百慕大毛茛,它是地球上最泛滥的杂草。
我开始琢磨,这小东西是从哪里来的?花盆里的土都是从花卉市场买来的,大都经过一系列处理,比如高温处理(为了杀死虫卵),很多种子在这道处理过程中壮烈牺牲。所以,买来的花土里夹杂一颗幸运的酢浆草种子的可能性极小。我想起来了,以前去郊外玩,总会挖回来一些土,掺在花土里,极有可能是这么带回来的。这些混合在各个花盆里的“郊外土”也许还夹杂着蚯蚓、虫卵或其他植物的种子。果然,到了夏天,开始闹蚜虫、红蜘蛛,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小草开始从盆里冒芽……
藜(灰灰菜)
牛蒡
杂草崇尚生命和自由。
如何给杂草定义?这是个有趣的问题。在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之前,没有杂草一说,所有植物都是平等的。自从人类主宰世界,在自然界划分出疆界,培育出各种赖以生存的农作物之后,杂草就被定义了。今天,除了农作物和其他有经济价值(可食、可入药、可观赏、可用于工业原料等)的植物外,都可以归到杂草。而且杂草的分类和定义也根据人类的认知和需求不断改变,有些植物,过去有价值,后来逐渐失去价值,变成了杂草;有些则是因为其经济价值逐渐被发现利用,变成经济作物。说得难听一点,杂草就是人类这种势利眼不断地在与大自然碰瓷的过程中被认定侵犯他们利益的无辜受害者。只要有人生活的地方,才会有杂草。在《杂草的故事》里,作者定义为“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
所以,在地球的主宰者眼里,杂草是卑微、渺小、杂乱、碍事、无用、丑陋不堪的低等植物,它总是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让人类不得不挖空心思除掉它,甚至发明用除草剂这种极端的方式消灭掉它。可事实正如那句古诗所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正是因为它卑微渺小,跟人类没有议价权,所以它们必须具备强大的生命力,保持机会主义者的机智,才能生存下来。
我查过一些杂草的书,里面都会有关于杂草危害的论述,以及如何除掉它们的方法。人类甚至用地下水、土地和空气污染为代价,试图消灭掉杂草,结果它们并没有在这些生化武器面前退缩半步,依然健在。
我们真的要用残忍的方式对付杂草吗?这也是《杂草的故事》这本书里探讨的问题。或许,农民最恨杂草,因为它有可能让农作物减产,甚至危害农作物。由于人类改变了自然界的某些生物的习性,并为此设立了一套法则。杂草并不知道这些法则有些是针对它们的,所以还按原来的方式不知趣地往枪口上撞。事实上,地球上对人类直接有用的植物十分有限(比如玉米水稻小麦萝卜黄花梨),没用的植物基本都可以列入杂草范畴。真的消灭这些杂草,等于消灭生态链的某一环。我去云南版纳的古茶园,他们告诉我,古茶树之间的那些植物是不能除掉的,因为有了这些看似没用的植物,古茶树才不会生虫子,也就不用撒农药。台地茶和小树茶都是人工种植的,没有原始生长环境,必须要喷洒农药来遏制虫害。所以,你喝的茶叶里,除了古树茶,大概其他茶叶——龙井、铁观音、乌龙……每年都要经受农药的洗礼。在《杂草的故事》里,作者也提到了英国农民会在田间地头为杂草留出1.8米宽的杂草带,这样可以把害虫从庄稼地引到杂草带。
梅比说:“这本书的目的从不是为了探讨农民、园丁或保育工作者们在杂草控制上遇到的技术事宜,我关心的是人们在杂草控制上千差万别的动机,以及这种控制对我们与植物世界、大自然的关系有什么整体影响。”的确,即使在探讨杂草的危害,梅比也是用一种冷静的笔触,并通过大量事实告诉人们,自然界真正对人类产生危害的杂草少之又少。因为在人类活动的区域,杂草有机会肆无忌惮生长的机会非常少。
这让我想起上大学时发生的事,暑假结束,我拿着足球兴致勃勃去操场,结果眼前的景象把我震惊了,除了操场中心一小块地方还保持原来“净土”的模样,其余地方都被一米多高的蒿草侵占,远远望去,像芦苇荡。暑期学校没有人,雨水阳光充足,让这些蒿草肆意生长。我站在操场边想,这绝对是校园野合的好地方啊。但两天后,这些杂草就被收拾的片甲不留。
上中学时,一位家住北师大的同学跟我说,他们学校的外籍学生有一天手里举着一棵草,兴奋地叫道:“看,大麻!”1994年暑假,我去北师大踢球,球场周围长满杂草,我想起当年同学说的这件事,每次球出界,我都主动跑到草丛里捡球,希望像那位外籍学生一样幸运地发现一株大麻……
但是,没有任何一所学校最终被杂草占领,顶多培养出一些杂草级的学生而已。
但这又让我想起艾伦·韦斯曼的那本《没有我们的世界》,他在书里做出了一个大胆假设,如果有一天地球上没有了人类,世界会是怎么样?他描述的没有人类的世界,文明被消融,主要通过三样东西:空气、水和植物。在人类的领地,没有一种植物对人有主动恶意,它顶多是有些任性罢了。但我们在限制它的任性过程中也有点太滥用任性了。
所以,我很欣赏梅比的态度:“我们习惯性地将杂草定义为入侵者,但准确说来它也是一个地方传承与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一种祖传之物,是一个历经岁月的基因库,与这个基因库相比,我们的房屋建筑都是昙花一现。杂草碍我事的时候我依旧会拔掉它们,但这只是一种随性的破坏,其中还带着对它们的敬意,而且我常常因为心头浮现的浪漫情绪而手下留情。杂草的那种怀旧感,也反映了一个人一生中与它们熟稔了多久。它们总在同一年中的某个时间出现,每一年都会出现,像那些你巴不得他们住得更远些的唠叨的亲戚。它们是草做的时钟和沙漏。对一个园丁而言,顽固守时可能是它们最恶劣的品质,但这也是一种让人心安的提醒,告诉你生活还在继续。”
我被这段文字深深打动。
然后我会想,梅比生活在英国,西方的城市人大都有条件生活在和大自然亲密接触的环境中,有很多家庭都有自己的花园,城市有很多公园绿地。所以像他这样有条件去接触杂草的机会远远比我们生活在城市的人多。他热爱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仍保持一颗敬畏和怜悯之心。
亨利·梭罗写过一本《瓦尔登湖》,以今天的人眼光来看,你会觉得梭罗有点匪夷所思,城市工业化刚刚开始,他便有些受不了,回归自然。用两年的时间记录了他“原始生活”的经历。
我们既没有理查德·梅比的境界,更没有梭罗的勇气,我们对周边万物的关注更多停留在物化层面,缺少对自然界怜悯和敬畏之心。
别以为你晒出自己拍的富有文艺气息的蓝天白云或花花草草就证明你崇尚大自然了,那只是一种对自私的满足而已。你来了,你看到了,你拍下了,你晒出来了,你离开了,你其实并没有真正融入过那个世界。
我猜,如果你有机会看过这本书,当你再一次在城市的钢筋丛林中穿行时,你的目光可能会在某一个角落里长的一株不起眼的植物身上停留数秒钟,或许你会发现,我们和那株角落里的植物命运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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