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基本上没怎么写博客。先前一直写剧本,剧本写完,又开始写小说。过去我一直挺鄙视自己写小说,现在觉得写小说也挺好。至少它可以让我学会耐心、细致、周密,就像对女人一样。小说写得好坏,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写的过程中思考带来的乐趣是任何人都无法能跟我分享的。
这个小说我在2006年左右在一次饭局上跟朋友聊天来的灵感。一高兴,写了四万多字。按照我最初的构想,第一部分写完了,比较难的是第二部分,如果能写得出来就写,写不出来就不写。我不喜欢勉强自己。如果顺利的话,我希望能在五六月份写完。如果不顺利,就不写了。改写另一个小说,一个童话体小说——讲述一个叫陈小乐的同学漫游仙境记的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可先看《爱丽丝漫游仙境记》,跟这个差不多。哈哈。
写小说确实好玩,比写评论、博客好玩多了,有些事情用故事讲出来远远比用议论文讲出来有趣得多。至少它是开放式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写的时候不用自己判断非曲直。因为我越来越讨厌评论文字只给读者非黑即白的那种正确答案的调调。
以后我写的小说不会再贴在博客上,太长了,让人看着累得慌。能发表的话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纸质版本,不能发表就让它坏死在电脑里。这没什么,权当练习作业。
顺便说一句,以后我还可能出书,我决定,不再赠送书给任何人。我看书的习惯是买书,就像我过去基本不听唱片公司送给我的唱片一样,希望别人也向我学习。相反,别人送我的书我没兴趣会随手就扔掉,这不是说我有多牛,而是我有点洁癖,希望自己生活的空间干净整齐而已。将心比心,我送你的书你不看也是有道理的。我说到做到。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