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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在遥远的1984年,我写的文章第一次发表在报纸上,白纸黑字,还印着我的名字,啦啦呼啦啦啦呼啦啦,那一刻,简直跟做梦一样,我别提多兴奋了。更兴奋的事情是三个月之后,我早就忘记了发表文章这件事了,突然收到了报社寄给我的一笔稿费,一共6块钱。现在想想,这6块钱可能是我有生以来赚的最开心的一笔钱。而且还让我知道一个事实,发表文章是有稿酬的。
 
因为这6块钱的激励,让我后来靠写字为生。当年我在国家机关做监察,每个月工资86块钱,但是我给报社写一篇稿子,能收到80块钱稿费,而且仅仅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写的。我算了一笔账:如果每个午休时间我都写一篇稿子,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当我算完这道乘法题之后,我写了一篇辞职申请,发表在老总的办公桌上——当然,这一篇是没有稿费的。
 
虽然当年媒体的稿酬偏低,但我发表的文章都能收到稿费,从千字2元到200元不等。每次收到汇款单,都非常开心,倒不是因为挣到了一点钱,而是自己付出的劳动得到了一点回报,一种被认可感。当我把汇款单攒成一摞,就去邮局取钱,虽然这一摞汇票换成的钞票没多少,但这成了当年我做自由撰稿人时期最快乐的事情之一。每次从邮局出来,都心花怒放,一定要犒劳一下自己:买一包三块钱以上的烟。
 
后来,我去了媒体工作,单位刊发我稿子,发我工资,在其他媒体上发表文章便成了副业,平时有一搭无一搭发表点文字,每次都能收到为数不可观的稿费。再后来,有了互联网,我和很多人一样,喜欢在网上写点文字。大家都知道,那时候在网上发表文章是没有稿费的,我喜欢在网上发表文章,是因为它的表达更自我一些,不是媒体的命题作文,而且想写什么,怎么写,写成什么样,使用什么样的语言,都由自己决定。在博客时代,我写了多少字自己也数不清,怎么也有两百万字吧。比较幸运的是,博客的文字还出了两本书,挣了4万来块钱版税。我写博客,更多是乐趣,从未想到去挣钱,因为那时候所谓的互联网模式告诉我们,写博客是不可以有收入的,那帮玩资本的混蛋告诉我们,这是web 2.0时代,用户热心免费义务上传内容,然后让他们挣钱。你如果说要获得回报,他们会说:你怎么这么OUT呢。你再追问,混蛋们会说:“你看我们也不盈利啊。”我猜风投给他们烧钱的时候,他们的成本里面从来没有把作者稿费算进去。
 
后来,互联网大鳄们都挣钱了,那帮混蛋又说,在网上发表文字是可以挣钱的。实际上他们宣布这一喜讯的时候,我已经对在网上写字没什么兴趣了。因为数字化的内容说没就没,我想还是尽可能把文字发表在纸上吧。这时,这些赚得晚上都睡不着觉的网站找我,希望我开个专栏,他们花言巧语说:“如果广告显示多了,你一周能挣几十万,我们这里有几个案例,他们很快成了百万元户了。”我迅速算了一下,半年后我可以在北京六环外面买套房子了。
 
小螺号,瞎鸡巴吹,海鸥听见了瞎鸡巴飞。傻逼都知道,这是瞎忽悠。每个人在写作上付出的劳动差不多,获得的回报也该差不多,怎么变成了随机行为了?显然,他们依旧没有把作者写作报酬列入运营成本里面。
 
我带着好奇心,决定试试,看看他们耍的什么鬼花腔,或者说,它是不是我预想的那样,5%的人挣大钱,95%的人当背景板。我大概分析了一些点击高分成高的文章,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靠显示广告分成的模式成功地把写作变成了下作:你看看现在互联网上的文字,别说跟唐诗宋词比了,跟几年前的博客时期的文字比,中间都差着几十条街呢。
 
2003年,我出版《不是我点的火》,找我的朋友戴方写一篇序。当我在电话里说明完我的诉求之后,这家伙说直接来了一句:“书是随便出的吗?”我登时就被噎在电话另一头,半晌接不上话,当时要是信号不好断了该多好。“我先看看你的书稿,要是写得太差,我不会写序。”这是我多年来最好的朋友,看着我写字长大的人对文字对书的理解。从此我记住了这句话。互联网写作可以没有门槛,但不能不尊重写作。
 
从我开始写作那天起,我一直觉得写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你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认真的态度去完成这件事,尤其是你还要用这个换钱,就更不能含糊了。通过写作劳动换取报酬是一种契约,双方遵守这个契约,各取所得,天经地义,这是商业时代的法则。即使在古代,文人一样可以通过写字来获取报酬——当然那时候没有形成完善的稿费制度。就算互联网写作免费,那也是作者心甘情愿的事情,商业网站揣着明白装糊涂利用作者的热情,就有点操蛋了。
 
显示广告分成,实际上是转嫁成本的方式。写作者可以接受“羊毛出在狗身上”这种方式,但是前提是必须有一个标准,这种付费方式说白了就是没谱。现在很多作家(不包含那些营销的写手)在网上写东西,我相信大部分人对写作还是抱有严肃态度的,希望能写出一篇好文章,换取稿费。但是认认真真辛辛苦苦写完一篇文章,让那些广告来随机决定一篇的收入——凭什么啊!这非常不公平。表面上看,这种方式很合理,但实际上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变成了不可预见——你不知道是一只金毛还是一只沙皮给你提供“羊毛”。这好比你上了一个月的班,该发工资了,老板说,这个月交通拥堵,发1%的工资。你觉得合理吗?但是写作靠广告分成这种极度不合理的事情怎么就没有人质疑过呢?即使那些靠写软文,写营销通稿的人,也有固定收入吧,怎么作家写东西就要靠显示广告分成呢?我想来想去,发现写字的在今天仍然被当成个傻逼。
 
前几天,我收到了一张汇款单(实际上好多年没收到过汇款单了,大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稿费),我很高兴,又可以体验一下去邮局领稿费的快乐心情。紧接着,腾讯新闻客户端的负责人找我,希望转载我一篇文章,我问:多少钱?我猜腾讯靠抄袭山寨,这些年挣了好多钱,给我几百块钱稿费还不至于让他们破产。结果人家说:“我们会标明你的微信公号,替你的公号推广。没钱。”腾讯最近财务出了什么状况?股票下跌了吗?怎么拮据到这个程度了?是这届的用户不行吗?再说了,我没有推广微信公号的想法,就算有,和你付费给我也不矛盾。所以,我胸口竖出了一根中指——去你大爷的腾讯!
 
他们真好意思这么跟作者说。一方面说明,他们根本不尊重作者的劳动;另一方面,他们知道真有人可以不要钱去换取推广自己公号的机会——和诈骗电话广种薄收如出一辙。他们深深地知道,作家都有虚荣心,都希望被关注,于是瞅准你的软肋,直刺一刀。但是,还有人——我相信像我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希望写作受到尊重,获得可知的回报。
 
过去,我们写字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被网站转载,不打招呼,不给稿费,司空见惯。你找他理论,他开始撒娇:我们一直想联系您联系不上(现在联系上了,还是不给稿费);我们不知道是您写的(早知道您爱找麻烦,就不盗用了);我们没有费用(怎么着吧);我们瞧得起你才转载(其实还是瞧不起你);我们转载之后您这篇文章会有更多人看,您的名气和影响会增大(老子名气大的时候你还尿炕呢)……现在这种躺在你怀里耍流氓的方式不灵了,于是用另一种显示广告分成的方式来诱惑写字的人,本质上都一操性——不尊重创作者的劳动。
 
如果你是一个写作者,对自己的写作还当回事,觉得写作还应该有些许尊严,我们应该联合去抵制所谓的显示广告分成的付费方式,写一篇文章给一篇的钱,应该有一个固定标准。否则,滚一边去。
 
我现在除了在公号上写点东西之外,不会在任何所谓互联网写作平台发表自己的文章,如果找我写,可以,说好每千字/篇文章稿酬标准,谈好了我再写,别扯那些虚头八脑的事情。
 
我相信这种把写作引入猥琐的显示广告分成方式,终究会被正确的方式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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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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