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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我关注的商人不多,大概也就是罗永浩,关注他也不是因为他是企业家。

当年老罗教英语、讲段子、办英语学校,是一个有追求的小镇青年,那时候经常聚在一块饭局,听脱口秀。后来在一次饭局上,他突然默不作声地躲到了一边,跟柴静一起研究手里的苹果手机。这是我经历过的有老罗但笑点最多的一次饭局,老罗不插话,陈晓卿点的那些菜食之无味。

大约过了一年,老罗宣布要去做手机。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他成了一个做手机的创业者,说的好听一点叫“在写字楼忍辱含恨给资本打工的白领工人”。

 

企业家在公众眼中,大致的画面是这样的:你拿到一大笔钱,摇身一变成了某一领域的大拿,弄潮浪尖,万众瞩目。而且还能出本书,把自己不堪的的大头像印在上面,往机场书店里一摆。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帮人把你当神仙供着,希望从你这里得到葵花宝典、三字真言,成为下一批弄潮儿。在大部分人眼中,企业家有大把的钱,大把的女人,住最好的房子,出入最高级的场所……这样的人生,谁不想试试呢。

 

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不过如此。

 

你会说:“难道这样不好吗?”没错,你喜欢什么,接受什么,什么就是最好最正确的,所以叫价值观嘛,一切都可以用价来确定值不值的观念叫“价值观”。

 

我有个朋友,人很有能力,也有商业、艺术头脑,辞职后在阳台上挂上几个大字:拒绝创业!我更佩服这个人。这也是价值观。

 

实际上,中国的创业者活得都挺心酸的,如果创业环境好一点,也不会有人破产,更不会有人跳楼自杀。无限风光在险峰,众人只看到无限风光,没看到险。

 

老罗是众多创业者中的一个,苦辣酸甜都是自己找的,也只有自己能品尝出个中滋味。他“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也好,“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罢,都是他自己的人生,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想想,老罗都不会说笑话了,要不是有颗强大的心脏,估计早崩溃了。所以说,创业这事儿,不是谁都能干的,反正我的小心脏是承受不了的。

 

当老罗宣布去做手机之后,我认识的人在茶余饭后或多或少都会把他当成谈资聊上一会儿,那段时间我真是听到了不少“真知灼见”,灼得我那叫一个烦。

 

这些谈论老罗的人,一般分两类:一类是盼老罗一路顺风成为罗布斯的人,这类人分分钟都在闲吃萝卜淡操心,他会做手机吗?就像美国一个说脱口秀的人怎么可以当总统一样。他要是这么做的话可会更好,那么做可能就不行;还有一类人忧心忡忡,似乎透过水晶球看到了老罗的未来,最后摔一大跤。到时会像女巫一样——你看,当初我说啥来着。

 

这两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祖传爱好——劝人向上。翻译成白话文就是——都是为了你好(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这个爱好基本上涵盖了99%的中国人。我始终认为,这个伟大民族从来就不需要复兴,一直在兴头上呢。

 

包括老罗也是如此,哈哈。我刚开始做T恤的时候,有一回在老罗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跟我讲怎么拉风投,怎么资本运营,怎么有技巧地说服投资商给我投资之类的话,估计他也是刚从“闲鱼”那里听到的二手信息。而我,一听到商业方面的东西,脑子就跟不上,于是思绪开始游离,注意力飘到他那台高级密纹唱机上,如果用这台唱机播放曾轶可的《狮子座》该是什么效果呢。

 

老罗念完商业经之后,我决定跟整天要我找风投的合伙人分道扬镳,去开个淘宝店玩玩。

 

老罗创业之后,原来赞美和批判两套阵容中又分离出一套新的阵型——给老罗出主意的人。估计现实中,给老罗出主意的人比比皆是。我猜他可能从中领悟了一些道理,也可能烦死了。从他宣布做手机的那天起,他的身边肯定冒出各种行家,只要做手机遇到什么问题,立刻会有这类专家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出现。我特别好奇,既然他们这么智慧,干嘛不去做点实事呢,说不定早就超越史蒂夫·乔布斯,把这个消息告诉亚历山大·贝尔了。

 

老罗一创业,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是:“老罗为什么要去做手机?”你问我,我哪知道。这些人可能是因为觉得我跟老罗熟悉,所以能从我这里得到相对接近正确的答案。可是你知道这些答案就能少吸两口雾霾了?我至今都不知道老罗为什么要去做手机,也没兴趣知道。一个人喜欢做什么,是很个人的事情。而且,我并不了解老罗,就像那些熟悉我的朋友根本不了解我一样,每个人之间都隔着一堵连VPN都穿不透的墙。

 

我听说老罗做手机,第一反应是:完了,继西河大鼓、单弦、吞铁球之后,相声这门民间曲艺将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二反应是,老罗就算是做鸡我也理解。然后再一想,有个朋友在那折腾,看着也亲切。我实在没那么多脑细胞分出一部分去思考老罗的命运,就好像我一思考他就又会说笑话似的。有那闲心听听音乐种种花不是挺好吗。

 

但是人都喜欢想象、揣摩,瞎操心——跟北京的出租司机一样。碰巧他认识你,所以一定要奉上压箱底儿的商业秘籍,这都是春秋战国时期那些怀才不遇的知识分子遗传下来的基因,所谓“策”。一旦哪个小国灭亡了,这帮人会仰天长叹:“当初就是因为他没听我的话,不然成事的哪会是秦国。”其实听进去他们话的人后来也被秦国灭了。

 

我不知道美国人是什么习惯,乔布斯做电脑的时候是不是随处都能碰见跟他瞎叨叨的人?我没有看过乔布斯的传记,对他一点都不了解,我只能瞎猜——美国人可能没“都是为了你好”这个祖传爱好,毕竟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嘛。乔布斯成功可能跟美国是一个尊重知识产权、投资环境相对更好、尊重创造力(而不是无耻抄袭变成商业英雄)的国家有关,才让乔布斯这样一个既另类又有商业头脑的人有了施展空间。除了风投的话他能当回事,别人跟乔布斯瞎叨叨,会在心里会无数次竖起中指。

 

我去年辞职,开始做T恤,或者说,我的职业从写字的变成做衣服的了。因为跨度比较大,好多人不太理解。人们观望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我真的把做T恤当正事了,于是在我周围的钢筋丛林里,呼啦啦冒出不少营销专家、时尚专家、服装专家,他们像沉睡千年的巨龙,慢慢地睁开双眼……

 

这两年来,不管我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给我出主意的人,就差手把腿教我怎么做了。我从上小学起,就听不进去别人的话,都这把年纪了,还能听进去谁的话呢。但每次遇到劝进的人,我还是很有礼貌地听他们娓娓道来,思绪却飞到老罗办公室的密纹唱机上,想象着如果播放Iggy Pop的Blah-Blah-Blah会是什么效果。虽然他们连针织和梭织还都没搞清楚,去商场买衣服会被导购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但是念起生意经,出起馊主意也跟北京出租车司机一样——什么都懂。

 

一般开场白多是:我觉得吧,你的T恤应该这么做(卖)……接下来是一部宏大的夹叙夹议体裁的商业经。感觉我听了他们的建议立马能把曼联买下来。

 

他们嘴里蹦出来的好多名词我都听不懂,感觉我不去什么商学院补习一下MBA课程都没法对话。

 

其实文人没啥本事,就是没事喜欢分析研究,作为一个文人,我跟人说上几句话大概就知道三观合不合了。三观不合的话,肯定是基本逻辑有冲突。一个人做什么事,一定是在深思熟虑好长时间建立了一整套符合自己认知的逻辑前提下才会去动手做的。做得对不对,都要靠自己身体力行去验证。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多是希望别人接受自己混乱的逻辑。

 

做T恤跟做手机相比,貌似简单多了。但是各行有各行的道,服装业也是水深见不到底。给我出主意的人,对T恤的理解大都停留在把一件衣服铺在桌子上,然后用个什么玩意在上面一刷就齐活儿的层面上。

 

在这个神奇的地方,你做点事不容易,做不好,风凉话一筐一筐的往你头上拽;你做好了,各种明枪暗箭又飞过来了。有时候觉得老罗居然现在还在做手机,没有趴下,真是个奇迹,换别人能死好几回了。

 

我从小就没啥大追求,要不是语文老师逼着我写什么《我的理想》《我的志愿》这类作文,我根本懒得去想将来去做什么。我做事的唯一标准就是能让我开心,从中能感受到乐趣所在。我当初写字跟我现在卖T恤一样,首先是乐趣,其次干这事儿还能挣钱活着,然后尽可能把事做得漂亮一点。

 

从有了读者反应那天起,我感觉看别人的指指点点就像我躲在一个角落里在偷窥一对男女偷情一样好玩。我相信有不少写作的人都有这种心理,当你把自己抽离出来当成一个局外人在一旁看热闹,会发现更多乐趣,同时对这个国家人民的三观用不完全归纳法的了解会越来越精准。

 

最后发现,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中国人,一种是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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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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