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很专心写小说,这个东西将来能不能发表我且不管,但把一个很长的东西专注写出来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或者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很有条理思考一些东西。写随笔散文或者什么别的短文,因为结构和字数的限制,总是要急于找到论点论据。小说没有这样的情况,会有无限空间让我去想更多的事情。
之前我在博客上说了,要写两个农村题材的故事。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材,很简单,除了荒诞和它总能产生出的离奇之外,它还逼着我必须用一种和现在不一样的语言来叙述。一个故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东北农村;一个发生在上世纪末某个少数民族地区。自己给自己出两个难题,就是想回避掉时下的语言,捡起另一种语言。
我平时看到的听到的语言几乎已经同质化了,真有点烦了。我开始有意识去回避掉这些语言,不然这样下去,我的语言功能会退化,一张嘴蹦出来的词儿都是那些。好吧,强迫自己去尝试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也许对自己会有好处。
我从上初中来到北京后,就慢慢把东北话忘掉了。一方面是自己家乡话还没定型,容易受另一种语言的影响。你看我弟弟王小山,他来北京的时候都19岁了,至今一张嘴还都是东北话,因为他定型了。另一方面是我来北京后,除了家人之外,再没有东北人,北京话学得很快,到初三的时候,就跟北京人说的差不多了。上大学倒是有很多东北同学,结果我把天津话学会了。
后来经常写字,我就有点不喜欢东北话,因为东北话在语言表达上比较粗糙,不太准确。你看这句:“晚上别一吹灯就上炕跟媳妇那啥,万一你们那啥的时候被人那啥,多那啥呀。那啥,我说你听到没?”这话你都看得懂,但是没意思。我还是喜欢西北信天游里的那种赋比兴语言,比较鲜活:“白花花的大腿水灵灵的逼,这么好的地方留不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