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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闲聊欧美流行文化的文章,想必你没啥兴趣,或者看到一半发现是在损你,请慎读。先把丑话说在前面。

 

1995年,冰岛歌手比约克突然发神经,想来中国演出。她亚洲巡回演出本来没有中国,是临时决定的,出场费低得连我都能请得起。她想来中国大概是一直有个情结,从小就常听人叫她“China girl”,就是因为她一头黑发。

 

那时候没几个人知道比约克,即使她的新专辑Army Of Me在欧美很受欢迎,但在遥远的中国,人们也不过刚刚沉迷在王菲的发型上(王菲模仿了比约克的发型)。

 

我当时想,一万人的工人体育馆,不算老外,能有五百人来就不错了。果然,在演出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外国记者提出了相关的问题:“据说目前只卖出去几百张门票,你该怎么办?”比约克很沉着,回应道:“当年我在游泳池边唱歌的时候,下面才有六个观众。”

 

但中国人搞面子工程绝对世界一流,演出当天,居然有六成上座率。自然也没有多少人听明白这个冰岛精灵带来的是什么音乐。

 

当时,媒体在报道比约克的时候都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使劲地把她跟王菲扯在一起,感觉就像——李逵不远万里找李鬼算账来了,但这丝毫没有勾起中国人的好奇心。

 

如果说那是90年代,人们对世界知之甚少,倒可以理解。但是到了2011年,鲍勃·迪伦来北京开演唱会,工人体育馆应该能有个八九成上座率吧。他可比比约克有名多了。这么说吧,在简体中文版的书籍中,被提到的摇滚歌星的名字次数最多的除了约翰·伦侬,就是这位老兄了,他头顶上的光环你都数不过来。可那又怎样呢,迪伦北京演唱会只卖出去两千多张票,现场有一半是老外,还有大约四分之一的票是赠送的,看上去有五六千人。

 

好,鲍勃·迪伦再有名,但他唱歌没有周华健好听,所以没人喜欢也正常,他在国外演出也没多少人看。那么“滚石”乐队呢?只要他们有全球巡回演出,你放心,肯定是当年的票房冠军。但是上海的八千人座位的大舞台,没有爆满,有将近一半的观众是黄头发的老外。

 

好吧,“滚石”太根源,太摇滚,他们的歌曲年纪可能比你妈岁数都大,那么惠特尼·休斯顿呢?“后街男孩”呢?票房一样惨不忍睹。还有“老鹰”乐队,那首《加州招待所》跟《通州按摩院》一样齐名,但是在五棵松体育馆,只卖出去了六成的门票。

 

我做记者那些年,演出公司经常找我做演出策划,什么级别的外国歌星在中国有多少票房我大概都能猜得出来,我一向很悲观,这个市场从中国开放后就没培养出来。演出公司有时过于乐观,但几场下来,赔钱了。所以说不看书没文化是要吃亏的。

 

我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慢慢发现,所有外国的文化产品(电影、唱片、书籍)在中国都属于小众市场,后来人们学会了商业推广,电影、书籍的受众比过去多了,但是外国的音乐一直是小众市场,不管是古典音乐还是流行音乐。迈克尔·杰克逊算是顶级的歌手了吧,当年他的引进版专辑也不过卖了60万而已,13亿人中平均几个人听过他的专辑?

 

后来中国人发现,外国摇滚不好卖,开始给外国摇滚配音,但中国摇滚也一样是小众市场。

 

这个小众市场有多大呢?乐观地估计,有两万来人,不乐观地估计,有不到一万人。这些人作为欧美音乐的受众,这几十年来算是非常铁杆了。用今天的话说,这是“种子用户”。问题是,这些种子发芽后并没有串根。

 

记得在90年的时候,北京摇滚繁荣了一阵,出现好几十支乐队。一个朋友调侃道:“其实也就是四十来个人组了三十多支乐队而已。”

 

欧美文化在中国的消费者非常像“四十来个人组了三十多支乐队”,翻来覆去就是这些人。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么多年这类受众没有扩大?答案也非常简单:人们对欧美文化不感兴趣。今天的受众基本上就是黄舒骏在歌里唱的那样:“铁达尼骗了全世界的眼泪,还好我们有自己的《人间四月天》。”

 

中国从地理位置上讲,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对外交流比较费劲,所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文化体系,并且刀枪不入,中国人也习惯了这种封闭体系。今天中国人出国都是自带防火墙的。

 

我接触的文化人算是多的了,我发现他们也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以实用主义为原则,并没有因为多看几本书,多出几次国就开阔了眼界。对普通人来说呢,一个辽宁人可能不知道甘肃在哪里都是正常的事儿,更何况遥远的外面的世界呢。

 

当外来文化不实用的时候,干嘛要感兴趣呢。

 

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当天,媒体和新媒体关于这个怪物的报道铺天盖地,但你会发现,他们除了引用《答案在风中飘》中的几句歌词之外,再没引用迪伦别的歌词。你妈逼的,迪伦写了好几百首歌词,绝句遍地都是,你怎么没看见呢?

 

因为他们压根对这个人没兴趣。

 

这就是今天新媒体的嘴脸,遇到什么热门事件时都要蹭蹭热度,营销营销。你说他们是叶公好龙都是对叶公先生的大不敬,人家叶公还认认真真地画过龙呢,新(自)媒体呢?就是一帮起哄架秧子人。

 

在过去,没有自媒体、新媒体的年代,一般不会出现打肿脸充胖子的蹭热度的人,他如果不知道肯定不会跟着瞎起哄,而且也没有机会瞎起哄,传统媒体不会给这些瞎起哄的人机会的。但现在不一样了,每个人都有瞎起哄的权利。

 

每年,都会有一些世界文化名人离开这个世界,每次有人去世,我们这边都煞有介事、驴唇不对马嘴地怀念一下,那种怀念实在尴尬,你压根就不知道人家是谁,也没认真欣赏过人家的作品。

 

因为真正的追随者写的文字,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刷屏的人多数都在装大瓣蒜。

 

今天,井底之蛙也可以想象一自己飞上了天,但还在井底呀。

 

这段时间,大家都在谈论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好多人都在谈论那首《波西米亚狂想曲》,那么,这首歌一共用了六种音乐表现形式,你说得出来吗?别去百度搜,找不到的,因为这类文化过去跟你毫无关系。大街上起哄架秧子的人,永远停留在起哄的层面。

 

如果你有心留意,会发现,以后这种现象会是一个常态。

 

我给欧美音乐的受众分了这么几个层别:

A:歌迷。现在很少有人使用“歌迷”这个词了,都用含混的“粉丝”替代,就是因为“粉丝”这个词可以滥竽充数。真正的歌迷重点是迷、上瘾。这类人在中国大概有千八百人吧。

 

B:音乐爱好者。谁没有点兴趣爱好呢,对吧。兴趣广泛,酷爱文艺的人比比皆是。具体到音乐上,这类人会经常听歌,买过他们喜欢的歌手的唱片,但他们对音乐并不痴迷。

 

C:休闲音乐爱好者。这类人类似上世纪征婚广告里的个人介绍,比如征婚时会写兴趣广泛,喜欢电影(其实就是《甲方乙方》)、热爱音乐(也就是听听四大天王)、喜欢文学(顶多看过两本琼瑶的小说)。这类人对待音乐的方式就是闲着无聊放放歌当成背景音乐,因为太安静容易孤独,谈不上真正喜欢,至于音乐质量如何,用什么方式播放根本不重要。

 

D:起哄架秧子的人。最近五六年因为营销账号的繁荣出现的新物种,或是从小就爱跟着起哄的人。这类人像苍蝇一样,哪有味儿往哪飞,因为他不参与其中显得自己特别落伍,或者从众心理让他们可以体面地加入进来,或者不蹭蹭热点浑身痒痒。不会吹竽没关系,可以吹牛逼,反正淹没其中别人也看不出来,这是无知的新境界。

 

你属于哪一种呢?

 

就算没见过森林,对着盆景抒发一下虚情假意也可以,无知、尴尬一瞬间就变成了时髦。这年头的存在信条是姿势,不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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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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