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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人“亵渎电影”因为在微博上写了一句“张艺谋已死”,结果天上飘下来一份律师函,想把“亵渎电影”压在五行山下。
 
大家都看得出来,“亵渎电影”针对的是张艺谋的新片《长城》,而不是张艺谋的肉身,所以乐视影业才会挺身而出,为张艺谋“续命”。
 
一部电影在刚刚上线时,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因为票房多少,完全取决于上线后这段时间的口碑,但凡有点刺耳的声音,都可能影响到票房。我的耳畔仿佛响起了赵忠祥老师磁性的声音:“在非洲大草原上,猫鼬又到了发情期……”电影公司的猫鼬们像人一样直立起来,警觉地环顾四周,但凡有点异样,会迅速作出反应。“亵渎电影”不幸被猫鼬发现了。
 
电影公司在新片上线前必须搞定所有媒体和管住相关影评人的嘴巴,为票房飘红营造一个美颜相机的氛围。这样,关于一部电影的评论(姑且叫评论)都是正面、完美的。当然,粉饰太平的成本也不小,电影公司得花点钱。等票房全线飘红,他们也不会搭理你,因为此时他们正忙着数钱呢。
 
我不是跑电影口的记者,也不写影评,但是写字的人都有个坏毛病,经历点什么破事都要有感而发,所以看完电影,回家写了篇博客,我说电影的结构不好,拍的很一般。结果,电影公司的人打电话骂了我半个小时,说我不遵守行规,之前提醒过你不要说坏话的。在被各种羞辱一通之后,感到万幸的是,我没有收到律师函。
 
在这件事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一部电影上线后,说好话是一种民俗。
 
评论者与被评论者之间的冲突有时候是很有趣的,大家都心知肚明,因为这是商业规则,按游戏规则玩,谁也不亏。美国作家杰弗瑞·罗宾森说过一句话:“评论家与作家的关系,就如同狗跟电线杆子的关系一样。”
 
过去我写文章,没少惹麻烦。
 
作为一个经常写评论的人,我是在一种非常不正常的评论环境下走过来的,深知“评论”这两个字对评论者来说意味着什么。看到“亵渎电影”说“张艺谋已死”,我倒是觉得,不是张艺谋死了,而是评论死掉了。
 
我们经常看到各种各样的评论,尤其是文化艺术类的评论。你很少看到有人去评论电冰箱——除了老罗之外,因为电冰箱不具备美学要素,它只是一种按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的实用产品,没有哪个评论家长吁短叹电冰箱之美。人们对文化艺术类产品的理解是见仁见智的,主要是因为它的美学层次上的判断无法像电冰箱技术标准那样清晰。而通过鉴赏、评析,可以给更多人提供文化艺术品的美学观点、信息,高低优劣自然也就摆在那里了。很多人可能意识不到,评论是商业时代的产物,艺术、文化、娱乐行业生产出大量的产品,需要让人知道,这样才能卖出去,于是才有行业评论。
 
中国是个农耕国家,进入商业社会比较晚,商业意识也不强。由于先天基础环境比较差,这导致中国进入物欲横流,需要大量吹鼓手的“市场”经济时代,评论彻底沦陷。
 
我一直在传统媒体工作,深切感受到这种沦陷让你变得毫无尊严。我依稀记得第一次接到“你们能不能上一个我们某某某的封面”电话时的愤怒,我至今无法接受一个媒体发表什么文章,用谁做封面是可以被某些公司指令这样的事实,即使这种现象如今已经司空见惯。
 
早些年,媒体还有自己的观点,现在,媒体已经没有观点了。如果你看到媒体有观点,大都也是七绕八绕,躲开敏感地带,避让友军,挑只软柿子,往死里捏。
 
传统媒体在走下坡路,自媒体繁荣了。自媒体的评论还不如传统媒体。自媒体的评论大都是为了营销,而不是为了表达,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过去我们谈到一种观点、一句话、一种评论的时候,常用“入木三分”“掷地有声”“一针见血”“力透纸背”“一语中的”来形容。用“张艺谋已死”来评论他的电影艺术生涯或是中规中矩的表达。
 
“亵渎电影”这个名字在当下就很反讽,大部分国产电影真的是对电影艺术的最大亵渎。
 
再退一步讲,就算乐视影业起诉“亵渎电影”,法院也未必会站在张艺谋这一边。过去公共人物名誉权隐私权的官司,法院一般都不会站在公共人物这一边。
 
我猜乐视影业也未必想打官司,这事儿闹大了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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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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