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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天,David Bowie和Glenn Frey先后去世,这实在让我有点反应不过来,甚至有点不太相信这是真的。在Bowie去世两天前,我还在听他的新专辑……

你曾经喜欢的一个人忽然离去,会让你控制不住地把时针拨回到过去的某一个点上,是在那个点上,你开始认识这个人。

我第一次听到Bowie的专辑是他1971年的Hunky Dory,都忘了是从谁那里复制过来的,然后就被这位老兄迷住了。当时有人写过一篇他的文章,用了一个词来形容他:玉树临风。后来看到不少他的照片,果然一个玉树临风。现在,随着PS技术的进步,似乎个个都很玉树,却无法临风。

我知道Frey,是因为我高中同学家里有一张华纳超白金精选的唱片,里面有一首Hotel California,知道了Frey是Eagles的主唱。对了,那时候还流行笔友,一个上海的笔友给我写信,抄了一段The One You Love的歌词,很巧,不久我在电台听到了这首歌。

这一切都发生在1990年以前。记得我满世界寻找“性手枪”和“冲撞”的专辑时,我的大学宿舍同学正躺在床上捧着歌词本在唱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或是隔壁宿舍的同学在循环播放张学友的《遥远的她》(这也成了我后来唯一会唱的张学友的歌,因为他整整播放了两个学期),或者周围的人在研究齐秦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时候(磁带在复制时有时两个卡带转速不均,导致复制后的卡带播放时声音会变得越来越尖,反复录制后男声听上去会变成女声),我嘴里整天哼哼的是披头士版的“Twist and Shout”,那是我当时唯一的一盘披头士的专辑。

我是在无意中听到了摇滚乐,并渐渐喜欢上这种音乐。必须感谢当时的开放,在摇滚乐一直被视为洪水猛兽的年代,我有幸能了解到不少摇滚乐的信息,听到一些摇滚乐,结识了天南地北很多听摇滚的朋友。

我青春期的时候没有商业偶像,现在回看那时候的电影杂志,当时走红的明星,看上去跟现在四线城市街头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就是那个时代的气质造就了那样的明星。想想,一个国家刚刚从灾难当中走过来,百废待兴,从文化工业层面上讲,一切都还没开始,最时髦的元素永远贴在不三不四的街头小痞子身上。即使你喜欢一个歌手,都未必知道歌手长得什么样。那时候电视、广播、报纸杂志都不发达,而且不会用大量版面来介绍明星。如果有偶像,大概也都是长大后靠自己的怀旧和记忆弥补出来的,不是与偶像共同成长。不像现在,小孩稍微一接触媒体,就能有一百个偶像在等着他崇拜,就像他们去超市,会看到几十种麦片在等着他一样。

还好,在青春期的尾声,我接触了摇滚乐。

我无意去对比两个时代的人孰优孰劣,没法比。但有一点不同的是:物以稀为贵。对我个人而言,正是当初喜欢上了摇滚,又听不到看不到,才让我以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去了解它,这反倒成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今天,只要打开网页,你想了解全球任何一个地方的音乐,只需花几分钟的时间——得来全不费功夫。但我那时候可惨了,第一,音像店里几乎没有真正的摇滚乐卡带、唱片;第二,报刊几乎没有摇滚乐的介绍;第三,广播电视几乎不会播放摇滚歌曲。对于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人来说,简直是三生不幸。

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摇滚的向往,在现有条件下,照样可以了解到摇滚乐。我几乎翻遍了图书馆里的书,从各种书籍里面能找到不少与摇滚乐相关的信息。就像很多人是看了村上春树的小说,才知道不少爵士音乐家的名字一样,我是看了《光荣与梦想》和《西方社会病》这类书才知道不少摇滚乐队的。当然,你要经常阅读《参考消息》,很多摇滚乐方面的资讯往往可以见诸这张报纸,比如他们当年连载过德国《明镜周刊》上的一篇批判流行音乐商业化的文章(好像连载五期),我都给剪了下来,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Paul Simon和Pet Shop Boys。要经常阅读批判西方社会的文章,这是获取摇滚乐信息的方式之一。当然,一些严肃音乐杂志一不小心也会介绍摇滚乐。《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歌词的翻译者薛范先生,曾经在《音乐爱好者》杂志上连载过《摇滚乐史话》。偶尔,你不小心能看到一本《海外红歌星》的书,那就太爽了。除此之外,录像带也是了解摇滚乐的渠道,有时候磁带被反复复制后的画质跟那些地下流行的毛片效果一样,还是会看得津津有味。还有什么呢?比如轻音乐,官方认为这顶多是一种好听的纯音乐,但是我能听出很多信息(当时的詹姆斯·拉斯特、保罗·莫里亚的曲子都是改编自流行歌曲或摇滚乐啊,磁带封面里都有词曲作者介绍),然后记住这些名字,照方抓药。中国官方电台认为播放美国乡村音乐和民歌是安全的,歌曲代表的是美国最广泛的人民大众的声音,不糜烂堕落(事实上并非如此啊),但是我依然能听出摇滚的味道——摇滚乐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当然,有时候同学、朋友的家长出国,会让他们带回来一些外国的音乐刊物,一本杂志可以翻来复去看上十几遍,把里面提到的歌手、乐队的名字都记下来。我有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几百个歌手乐队的名字,像《牛津英汉词典》一样按照字母A到Z排列。

只要有心,你在沙漠里照样可以发现绿洲。你若无心,在森林里看到的也是沙漠。

我不厌其烦地讲述那个时代的背景,只是想说,我喜欢摇滚的时候正好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比我年纪大一点的人,他们在文革中已经走过了青春期,对吵闹的摇滚乐已经无感(崔健那拨人非常难得);比我再年轻一点的人,他们已经有了非常好的条件——在电台、报刊或音像店里了解摇滚乐,不再需要用我那种特殊方式寻找热爱的摇滚乐。更重要的是,我刚刚接触摇滚的时候,西方摇滚乐正好是走向最成熟的时候——商业与艺术都达到了它的峰值,60年代摇滚乐已成为传奇,70年代摇滚在续写传奇,80年代摇滚正在制造传奇。从音乐层面上讲,摇滚乐的版图已拼接完毕,所有能创造出的摇滚乐语言在这个时代都已创造出来。但恰恰是我得不到这些,才会让我以一种饥渴的方式想得到它,才会给我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痕。这也是我一直把兴趣点停留在80年代以前的摇滚乐上的原因。

我羡慕那些比我更年轻的后生们听摇滚的环境,他们不会也想象不出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冒着大雨骑出十公里,复制一盘Simply Red的新专辑,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可以与每一个更年轻的摇滚歌迷共同享受后来出现的各种听摇滚乐的氛围、方式,但我更欣慰的是,我比他们早了那么一点点时间听摇滚,于是有了与众不同且不可复制的聆听经历,和对摇滚乐产生的特殊情感。因为从一个时间轴上看,那个节点恰恰是这个国家发生天翻地覆的时刻,能赶在这个节点上,三生有幸。

这就是,每次我听Led Zepplin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想到,Robert Plant在干什么?他还会录制唱片吗?Zeppelin还会重组吗?那些健在的摇滚传奇,每次听到他们的歌声,潜意识都会期待他们会再度出山。也许他们有朝一日在你没有任何准备下复出,新作品会让你失望地想杀掉他们,但是他们一直会是你的心头好,这大概就叫做人生的经历吧——总有一种记忆在不经意间撩拨一下你。

假如他们死去,这种念想也将不复存在,这就是我每次听Jimi Hendrix的时候都有遗憾之感,唱片公司每次变着花样把他的歌拿出来炒冷饭,我都忍不住要买一张,仿佛是他还活着,创作了新专辑一样。

想想吧,这些改变摇滚历史,影响后来摇滚的英雄们,大都过了花甲古稀之年,年轻时都瞎逼折腾过,身体提前预支的也差不多了,已变成了白矮星,有生之年,也许他们不再有惊天动地的作为了。但只要他们活着,就会让我感觉世界上还多一种气息,至少他们的传奇会在我的心里续写。但是他们还能活几年?仔细一想也挺可怕的,那些影响我的老家伙们差不多到了该说再见的年纪了。

Sting 64岁
Bruce Springsteen 66岁
Robert Plant 67岁
Elton John 68岁
Don Henley 68岁
David Gilmour 69岁
Pete Townshend 70岁
Eric Clapton 70岁
Van Morrison 70岁
Don McLean 70岁
Ray Davies 71岁
Jimmy Page 72岁
Roger Waters 72岁
Mick Jagger 72岁
Keith Richards 72岁
Paul McCartney 74岁
Bob Dylan 74岁
Paul Simon 74岁
Leonard Cohen 81岁
Chuck Berry 89岁

我记得几年前一家演出公司非要把Eagles乐队弄到中国演出,当时出场费高得离谱,但是演出公司坚持要把他们弄到中国演一场。那个老板说:“这几个老家伙啊,指不定哪天出去巡演,上了飞机就下不来了……”这才过去几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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