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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忽然被两个警察带走了。当时我还在收拾屋子,听见有人敲门,拉开门,有俩人站在门口,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是便衣。要问我怎么看出来的,我做了多年记者,采访的时候习惯看人眼睛,以判断他是否撒谎。当然,警察这个职业,眼神总是与众不同的。

他们亮出了证件,我一看是公安局的,就放心了。只要不是城管就好。“你是王小峰吧?我们是朝阳分局的,麻烦你跟我们去一趟,配合调查。”

我可喜欢配合公安局调查了,以前我就配合过一次,他们问问题就向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一样,你只需回答“是”和“否”就可以了。我赶紧说:“请进,请进。我收拾一下就跟你们走。”

一路上我就激动,这地方不是随便谁能进去的,除了高晓松之外。但是当他们开始调查之后,我就有点懵了,原来我被牵扯进一桩诈骗案里了,而且诈骗的数额还不小,有12万。

具体怎么调查的过程我就省略了,简短捷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长沙姑娘,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说有个从北京来的一个三十多岁到四十岁的男子骗走了她一笔钱,湖南警方根据这位姑娘的口述得知,这个骗子叫王小峰,在北京,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这姑娘于今年2月通过网上与“我”相识,开始了一段网恋。5月底,“我”去长沙,与这个姑娘见了面。用花言巧语骗走了12万元,之后失去联系,姑娘醒悟过来赶紧报案。

警方在询问的时候我特别想知道我的替身是怎么认识这个姑娘的,又是怎么骗到这笔钱的。但是调查方式是跟我核对各种时间、证据,为了证明我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不是。我只好配合他们回答一些跟我无关的问题。在最终确认我的确与该案无关后,警方才知道我没有利用价值了。

通过调查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大致是这样:这姑娘在新浪微博上认识一个叫王小峰的人,此人以我的身份与姑娘交往,慢慢获得姑娘的信任,在交往中,这个骗子知道姑娘是个生意人,有点钱,便萌生歹意,做了一个周密计划,到长沙行骗。没想到还挺顺利,这世界上傻姑娘真多。

我告诉公安局的人,我从来不上新浪,他们可以通过IP地址查一查,就知道了,我在新浪连马甲都没有。平时常去那里的人我知道有陈晓卿、老六、土摩托、罗永浩……这类人渣,我觉得他们的嫌疑很大,建议警方在这个范围内调查,哈哈。但警察没理会我这个上等建议。

(以上内容根据部分错把别人当我的未遂事件改编,纯属虚构,请勿仿效,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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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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