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早年间我跟一个德国姑娘啪啪,她个头有一米八五,体重比我重一些,当我趴到上面时,有些不知所措,哎呦喂,抬头一看,她正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呢:come on baby。没啥说的了!
02
第二次去看鲍勃·迪伦演唱会我还是睡了一觉,想起第一次看他老人家演唱会睡了五六觉,觉得实在对不起偶像,第二次就站着看吧,结果还是差不多,至今我听迪伦的音乐也觉得他像个智慧的老人在絮叨,入睡的功效竟会大于汤药,摇滚不死,迪伦永生。
03
第三次被抓进局子我已经35岁了,三次基本上都一个原因:我太爱做好人好事了,朋友被弄进去了,我也跟着进去了,他们不是烈士不够坚强也没脑子,不用多久的工夫就把我搭进去了……事不过三,可我居然有了三次。从此以后,不再刻意做一个好人,爱谁谁,发专辑的速度也开始天马行空。
04
有一次在台湾,跟陈昇在一个餐厅的回形包间吃饭,我喝多了,绕着大包间转了几圈,然后扶着墙开始撒尿,并回头对着陈昇一伙人说:啊,啊……这个餐厅生意太好了,连厕所都摆了一桌……陈昇赶紧让我乐队的老刘把我搀回餐桌:“左叔,你这行为会影……影……影响到两岸的文化交流……这比上厕所不关门严重啊。”
05
1995年元旦,到北京组了乐队有一年多了,终于有了一个正经的演出了,在崇文门的马克西姆西餐厅,演完后真的演出毛病了,下台后很久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是血,感觉不是演出,像是作案。吓得我仔细地问身边的人到底怎么回事儿。他们告诉我,我演出的时候很像一个纤夫,一直使劲地拽吉他与音响的连接线,后来我举起吉他的时候把餐厅的天花板碰了,吉他倒在客人的桌子上……好似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你的演出费好像不够赔……唉,一个船民之子上台演出带着纤夫的习惯。
06
我有个著名的行为艺术家朋友马六明先生, 90年代初期在东村初冬的夜里,大家喝完酒散伙,他突然扔下夹克跳到河塘里。大家都慌了,准备营救,我大声喊:“大家检查下他的BP机在不在夹克口袋?”“在的”“那让他游会儿就上来了,不是自杀。”
07
我确确实实在北京大街上睡过,早年我住在宋庄,那地方没有夜班车,打车太贵,我和朋友吃饭喝酒很晚,散了之后发现买单把钱花光了,就在大街的长椅上睡了。当时不是春天就是秋天,肯定不是冬天,否则就废了。
08
我唱过这一句:不借钱给朋友就会失去朋友失去钱,借钱给朋友又会失去钱失去朋友。可是在早年,我遇到过这样的一件事:一次还钱时,债主说:你什么时候借过我的钱?你从来没有跟我借过钱!
09
大概12岁那年的夏天,周六晚自习后一个人走在回家里的路上,路过一堆坟茔地,心里突然没底了,索性就把自己的衣服全脱了,就这么赤条条地快到家门口才把衣服穿起来,可见一个人慌了是能干出很傻的事儿;又过了12年后,我和一堆朋友赤条条趴在一起为北京郊区的一座大山增高,这就是当代艺术史最有名的作品之一《为无名山增高一米》,可见一个人要是特别正常是不能做好艺术的。
10
第一次听摇滚乐是在1990年的冬天,上海广播电台播出好像是来自美国的问候类似这样的节目,听到吉姆·莫里森的声音,内心就像被冬天的冰块凝住一样,啊!这才是摇滚乐,至于涅槃,枪花和金属乐队我认为确实好听生猛,但内心最佩服大门乐队,大门乐队是我听过所有的乐队里最难听最痴迷的,虽然之前也听过一点儿披头士,但都是当流行歌来听的,不管披头士多么伟大,但跟大门乐队在我心中位置,不可相比,不可动摇。
11
我一岁左右,父母在船头干活儿,小姑突然大声哭了起来,喊着说找不到我了,小姑是个盲人,父母一看儿子没了,绝望之余,就把船调头回去找儿子。70年代初的初冬黄昏,一对年轻父母和一个盲人,要干一件不可能的事:要找到跌落在运河里的他们的儿子!.....居然找到我了,我被一道鱼罾给挡着没漂走,身上厚棉衣的浮力也没让我那么快沉下去,估计我的大嗓门儿也是在那个时候练出来了,为生命而喊啊。
12
21世纪初某天早晨,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脸上有一大片血痂,迅速打给窦卜,窦卜是我好哥们,他说,我去洗手间很久没有回来,后来在另外一个餐厅的地板上找到了我,我头上的血比较多,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满面鲜血的……我跟窦卜说:“一定给你添麻烦了,你把我暴捶一顿,觉得冬天把我扔在路边也不合适,又把我扛回家了……”压抑的时候千万不要喝了酒还一个人往洗手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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