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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态重要,姿势更重要。

来,镜头往上推一下,给我个特写。

怎么样?有点老虎伍兹的身段吧。

砸完后与西门子的保安亲切合影。

为了看罗老师砸冰箱,我一夜没睡。因为砸冰箱的时间定在早上九点,罗老师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西门子公司。我必须去,罗老师因为我出差,延后一周砸冰箱。我家的冰箱跟罗老师家的正好相反,门关上之后打不开。如果以后有人投诉打不开冰箱门的活动,我倒乐意把我家的冰箱捐出去砸了。

在此之前,我联系了一些媒体的社会新闻记者,结果很多报道文化艺术的记者主动请缨,说这属于行为艺术,不该归社会新闻报道。别急,这件事最终会变成一门艺术甚至娱乐。甚至,将来,西门子公司可以搞一个全民健身砸冰箱大奖赛,看谁砸的快,砸的碎,一等奖可以获得西门子冰箱贴一枚。当然,还有媒体告知:西门子是他们的客户,将不予报道此类事件。

昨天晚上,跟罗老师吃饭,老罗有点如临大敌的感觉,他砸冰箱布置得可谓周密,各种最坏的结果他都想到了,甚至想到了被拘留。我当时就说:不会的。事实上我一点都没担心西门子会动用公司或者政府的暴力工具来镇压老罗的砸冰箱行动。今天的一切证明,西门子确实没有把老罗砸冰箱当回事。可能你会说,西门子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我相信,看我博客的人一定有不少人在大企业工作,不管是国有的、私营的、合资的还是外企的,你们可能都会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公司在面对企业形象或产品危机时应对的策略,换句话讲,越是百年老店,越是阅人无数,越是有应对办法。如果动辄有人就去公司门口砸东西来要求权益,公司就受理的话,那企业别生产了。所以说,西门子如果接招,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里面有个成本问题,为了老罗们去更新某项技术的投入远远比负面舆论带来的市场损失要大得多。

一件产品出了问题,首先企业会根据买卖双方自动形成的契约,来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比如更换产品、维修产品、承担损失乃至承担刑事责任,都是有可能的。但罗老师的做法并没有按照买卖双方形成的责任关系的程序来进行。而是要求西门子承认它的冰箱有问题。我认为西门子压根就没把这件事当回事儿。在西门子看来,我应该给你维修冰箱,甚至换一台冰箱,都可以接受。错误是不能承认的。

把罗老师逼上砸冰箱之路的动力是罗老师的性格。最初他只是在微博上发了句牢骚,没想到引来众多响应,于是罗老觉得自己有责任跟西门子理论一下,理论完了告诉大家一个结果,也算是一种代言,我认为这符合老罗的性格。换我的话顶多挤兑挖苦他们几句就算了。但是老罗忽略了这种契约关系形成的具体程序,再加上西门子在解决危机时采取的一些不当手段,让老罗火冒三丈,牛脾气上来了,便走上了砸冰箱之路。

老罗跟一个普通维权者的区别在于,老罗仅仅是知名的弱势个体,他只是能做到一般消费者所不能达到的影响度,但这个影响度还不至于让西门子这样的企业感到心惊肉跳——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他们肯定对付过全世界各种各样的刁民。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权益随时可能受到侵害,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像老罗这样通过影响对厂家施压,逼着他们更正过失,有时只能忍气吞声。

中国人维权意识也不过是在最近这二十年形成的,怎么维权,有时候方法还不得要领,我觉得,除非是三鹿奶粉这样的恶行社会事件,一般的维权事件,厂家真的不会当回事,因为我们没找到他们的命门。砸冰箱也好,砸宝马也好,必要时,是要砸的,是要通过社会舆论给厂家施加压力。忘了是哪位姓江的领导人教训香港记者时说的那句话:“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我们的维权方式低级,也是符合国民整体素质的。看似砸东西像一场闹剧或行为艺术,可是有别的更好的方法维权吗?没有。大概要过好多好多好多年,那时候,我们维权的时候都能找到对方的命门,看准他的锤子(四川人不许笑),再给他一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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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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